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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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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研究报告(1999~2015)

    摘要

    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相伴而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体制机制的建构推动了全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根据层次不同,深圳市社会组织领域的法规政策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特区立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民政部门下发的文件。这一系列文件是深圳社会组织体制改革成果的系统性及制度性体现,其内容主要包括登记体制改革,建立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各种培育机制,形成行业协会新型管理体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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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徐宇珊:徐宇珊,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刘华电:刘华电,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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