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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股东积极主义不宜直接移植

    摘要

    近期,和谐健康保险通过二级市场“举牌”上市公司金融街。此前,生命人寿保险、安邦保险等“举牌”金地集团,华商基金、泽熙投资、鹏华基金等机构也有相似举措。机构投资者纷纷“举牌”甚至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凸显了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决策与治理,这在国外被称为“股东积极主义”。何为股东积极主义?其在国外的发展经验如何?其对中国有何启示?这成为目前资本市场热议的话题。本章首先讲述了美国实践的三个阶段;然后分析了股东积极主义的利与弊;最后提出了移植中国恐水土不服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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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郑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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