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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流域为载体构建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符合首都经济圈各地区的共同诉求。以行政区域为主体,以水资源为载体,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确定河北省在生态保护中的贡献及中央、北京、天津在生态治理中的成本共担,探索多种形式的受益者补偿方式,通过从上游地区额外获得生态利益的行为进行买单,达到改善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缓解上游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状况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