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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试析深圳市欠薪保障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摘要

    1996年,深圳市率先在全国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欠薪保障制度,采取社会共济的方式解决因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劳动者工资的问题,缓解劳资矛盾。目前,有人对欠薪保障工作有质疑,认为存在着欠薪保障基金使用率低、欠薪保障费征收方式不科学、受理范围窄以及保障范围小等的问题。本文从欠薪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对相关问题进行剖析和回应,提出进一步完善欠薪保障工作相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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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杨保华:
    赖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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