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非常关注环境立法工作,建立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与此同时,中国开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在消除农村绝对贫困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得到世界的广泛认同。云南省作为一个集山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为一体的省份,在环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方面均有自己的发展,尝试联系环境脱贫减贫。但是,与环保相结合的扶贫项目并不普遍,存在客观条件上的障碍,也存在制度上的障碍。云南处在一个环境敏感地带,经济发展与环保间的冲突是比较严重的。本文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探讨了环保与扶贫行动联合的可能及冲突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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