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法治与人权理论、民主理论。 山东招远人,1955年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72年12月应征入伍,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荣立三等功)后退伍。 1980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4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8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师从吴大英教授学习,1987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研究生毕业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工作,同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理学专业成为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1990年8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8月至1995年3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并在哥大国际关系学院东亚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 1992年晋升为副研究员,1997年晋升为研究员,1999年担任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2000年担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999年2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科研处长、党委委员,2001年1月调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4年9月调回法学研究所任副所长,现任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2011年3月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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