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对于营业秘密(大陆用语为商业秘密,TradeSecrets)的保护各有其立法的背景、沿革、要件及目的等而有所差异。然近年来由于:两岸自2002年起同为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简称WTO)的成员,负有遵守WTO“与贸易有关之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的义务。特别是TRIPS第39条有关未经公开(揭露)资料保护的对象、要件及提交政府或其相关机构之资料的保护等,对落实各成员制定符合其“最低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内部法制,以加强对营业秘密的保护,具有绝对关键性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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