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于1998年开始推行并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截至2011年9月,全省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共845554人,平均保障标准为303元。此次调查结果显示,陕西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基本起到了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存“最后安全网”的作用,推动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政策所提供的医疗救助、子女学费减免、职业培训与介绍等多样化的社会救助与服务,使低保受益者逐渐实现了自我及社会价值。同时,陕西省城市低保政策也存在保障标准偏低、低保金增幅缓慢、基层的政策执行者素质偏低等弊端。因此,建议应在政策实施和完善过程中,建立低保政策听证机制;区分公益性劳动服务与一般性的社区活动,维护低保户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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