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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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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分属两条根本不同的法治道路

    摘要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从宪法在法治体系的根本地位和功能上,凸显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实质是共产党通过宪法确定的这种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执政方式,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宪政派学者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宪政混在一起,意在从根本方向上扰乱人们的思想。实际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分属两条根本不同的法治道路,两者在理论基础、宪法依据、国家制度、领导核心、权力主体、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等多方面都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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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梅荣政:梅荣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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