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在平静中孕育规范的一年。从2008年起,中国的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就已开始加速转型,其后更是一日千里。中国的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大踏步地从以往的感性公益和计划慈善逐步转变为理性公益和公民慈善。2013年,这一转型的方向基本形成,[1]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相一致。但是,这种快速发展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混乱甚至是腐败的情况,政府的管理也常常表现得相对滞后。这些使得无论是政府,还是慈善界自身,在2014年都开始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调整和规范。这种规范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开始筹划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以规范慈善事业,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民间公益的自律和对契约精神的提倡。这种规范从地方经验的探索逐步上升到法治层面的讨论,贯穿于整个2014年。它促进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其中一些过度的规范措施也限制了民间公益的良性互动。我们的发展报告将立足于2014年公益慈善领域的重大事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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