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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公益慈善的十个趋势 从地方经验到法治慈善

    摘要

    2014年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在平静中孕育规范的一年。从2008年起,中国的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就已开始加速转型,其后更是一日千里。中国的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大踏步地从以往的感性公益和计划慈善逐步转变为理性公益和公民慈善。2013年,这一转型的方向基本形成,[1]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相一致。但是,这种快速发展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混乱甚至是腐败的情况,政府的管理也常常表现得相对滞后。这些使得无论是政府,还是慈善界自身,在2014年都开始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调整和规范。这种规范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开始筹划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以规范慈善事业,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民间公益的自律和对契约精神的提倡。这种规范从地方经验的探索逐步上升到法治层面的讨论,贯穿于整个2014年。它促进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其中一些过度的规范措施也限制了民间公益的良性互动。我们的发展报告将立足于2014年公益慈善领域的重大事件,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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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朱健刚:朱健刚,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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