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球金融监管、保险风险管理和国际财务报告等领域的变化,欧盟委员会早在2001年就开始酝酿欧盟保险监管体系的新一轮改革,致力于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II监管体系(即SolvencyII)。2007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了“SolvencyII框架指令”草案,成为SolvencyII项目正式启动的标志。2009年,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批准了“SolvencyII框架指令”,在欧盟层面奠定了实施SolvencyII的法律基础。1但由于各种原因,正式实施新监管体系的时间表一再推后。2011年1月,欧盟委员会建议对SolvencyII进行修改,补充“综合II指令”(Omni⁃busIIDirective)。经过数年谈判,2014年3月11日,欧洲议会批准了“综合II指令”,决定SolvencyII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这场已历时十多年的改革项目,被媒体戏称为“没有终点的历史进程”终于掀开了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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