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对改革进行评价时,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最为显著的是,承认经济发展的成就,但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持谨慎态度。美国的著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也委婉地指出,中国面临的挑战是,“在缺乏一种对下负责的政治责任体制的情况下,中国是否能够始终保持高质量的治理的问题。”实际上,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最为突出的是,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修正案的方式写入宪法。而村民选举、居民自治、公推公选、审批制度改革、人大代表工作站、社会组织建设、参与式预算、民主恳谈会、阳光决策、廉洁政府和责任政府等实践,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进步。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探索中,协商民主尤其受到人们的重视。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明确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阐释了协商民主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了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政治领域的改革重点,显然已经倾向于更为重视协商民主,协商民主建设至少在现阶段已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较为突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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