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改革开放引发并不断推动的经济发展及社会变迁,已经使政治参与的愿望和诉求日益强烈,扩大政治参与已成为我国当前发展议程中的重大问题。现代化过程必然伴随着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这是政治发展已经显示的一般性规律。我国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一如其他大国,肯定会具有自己的特色,但同样也不可能逃避规律的强大力量。而与此同时,能否在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持政治参与活动及其扩大进程的有序推进,而不致出现无序的“参与爆炸”,已经成为当前政治参与问题面临的重大挑战。在不断扩大的政治参与进程中,各种社会主体必将不断尝试在现行政治体系所提供的参与结构中逐渐找到实现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径,因此,通常认为,保持政治参与的有序开展和扩大,全赖政治体系制度化的构建程度。到目前为止,我国政治体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应当说,这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在政治发展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有许多研究者和实践者都提出,人大制度应当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制度结构和途径。然而,如何在人大制度框架内实现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无论是在现实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实践层面还是在理论认识上,都还有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意图基于对某些地方实践的观察和分析,尝试探讨更加充分地发挥人大代表这一特殊群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作为我国政治发展的现阶段,在人大制度框架内实现政治参与有序推进并不断扩大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规模和范围。以此为当前扩大政治参与并保持其有序推进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教于方家。本文暂无打算建构一种关于政治参与问题的新理论,而只是意图对现实社会政治发展中的问题提供一种理论上的解释和观照,并希望对未来就政治参与以及相关问题开展的研究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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