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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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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简论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整体推进

    摘要

    基于企业的本质和劳动关系的外部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呈现多维度结构,一般由政府干预、单个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劳动关系协调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等所构成,其中,集体劳动关系协调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存在于政府干预与单个劳动关系协调之间的社会中间层协调机制;政府干预与单个劳动关系协调既直接互动,又通过社会中间层协调机制而间接互动。我国现行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在整体上是一种“强资本与弱劳动+强政府与弱社会”的残缺结构,并且其各个组成部分都存在不足。为此,应当加强社会中间层协调机制,并优化政府干预和单个劳动关系协调,从而在整体上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形成“强资本与弱劳动+有限政府与强社会”的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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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王全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天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福建警官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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