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关于城市理论的范围和主旨的争议一直在持续增加。这场争议已经被城市本性所提出来的要求赋予了不同的烙印,其中就包括城市是一个不合逻辑的概念的声明,即城市社会无外乎就是一个现代社会,城市的规模不能从全球规模中分离出来,然而城市理论已经深深地被集中在北半球的城市群所影响。本文提供了一些澄清这些说法的观点。所有的城市都可以根据理论上的框架来理解,这其中包括两个重要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凝聚和两极分化的动态以及关于地理位置,土地应用和人类作用相互之间的演变。同样的框架可以用来定义不同类型的城市,并且从社会现实的本质上辨别出城市现象。因此在此讨论来定义所有城市常见的规模,一方面夸大城市理论的范围,另一方面主张每个独立的城市都是一个不能削弱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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