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制度是在特定的共同体中运行的。这个共同体既是有着密切的生产协作关系的生产共同体,又是有着密切的生活协作关系的生活共同体;既是世俗生活共同体,又是宗教生活共同体;既接受领主的管理,又接受教会的管理;既接受外部管理,又高度内部自治。治理既是针对公地制度运行的,又是针对共同体成员生活的所有方面的;既有由公地制度决定的治理特点,又有由封建庄园制度、教会堂区制度决定的治理特点。公地制度本身是一根纽带,把共同体成员的生产与生活扭结在一起;而封建关系、宗教关系,也是两根纽带,把公地制度同人们之间其他的社会关系扭结在一起。我们完全不可能区分究竟哪个因素占主导地位。这在人类群体治理的类型中,是比较独特的。我们要深入了解公地制度的运行,就必须了解它运行的环境;要了解它运行的环境,核心是了解它的治理模式。正是独特的治理模式,保障了它历经漫长的岁月而仍然富有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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