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一些大城市经济的发展,1983年2月,国务院批准重庆市试行计划单列,随后,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南京、成都、长春等城市相继实行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城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同省的行政隶属关系,仍受省的“统筹、服务、协调、监督”等方面的领导,计划单列内容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分配调拨,能源及主要物资分配调拨、外贸进出口、地方定额外汇、劳动工资、财政信贷、科学技术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等。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到1993年共设立计划单列市14个,分别是: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宁波、厦门、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重庆、西安。1993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不再是计划单列市。因此,中国目前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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