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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官员额制和审执分离体制改革的推进,配置执行裁决权是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执行权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司法权下民事执行裁决权的运作,有别于行政权下的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建基于执行权分权理论,对执行权进行二次分离,把执行审查案件与执行衍生诉讼案件交由独立于执行局的裁决机构办理,是执行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