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旅游业进入了产业化、大众化的发展时期,旅游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由于旅游产业链长且涉及部门多,旅游安全管理难度相当大,旅游安全法律规制实属不易。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介绍了从无到有、从一般到完善的过程。近两年来,旅游安全的法规标准体系越来越完备,规制内容日臻完善,规制范围更加广泛,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标准等方面都有体现。同时,随着旅游安全管理理念的不断变化,规制内容呈现出了新的趋势和特点,逐步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转变,向“监管、协调、服务并重”转变,向“事前、事中、事后并重”转变,向“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并重”转变。最后,本文着重对2011年旅游安全领域的旅游突发事件、高风险旅游活动、个人承担救助费用等焦点法律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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